我就記得福州很早以前就已經開放台灣人可以申請個體戶了,不過現在是全面開放~但是,其實用臺灣人身分開店並不是那麼好,總是會受到特別的注意,若有可以信任的大陸人的話,用大陸人身分還是會比較好~

台灣人可赴中當個體戶

11月起放寬登記 攤商擔心「當地政府什麼都管」

2011年 06月13日

【徐珮君、林沿瑜╱台北報導】中國國台辦主任王毅昨宣布,中國將於11月1日施行新修訂的《個體工商戶條例》,台灣地區居民可在中國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 戶。在中國工作的台商多表歡迎,認為這有利於資金不多的台灣民眾到中國創業。不過有小攤販擔心人生地不熟,對岸相關法律也不了解,甚至有攤商說,「感覺那 裡政府什麼都要管」,無意前往中國當個體戶。

依據中國相關規定,個體戶須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身分。為吸引台資,福建福州在2005年開放台灣民眾申請個體工商戶執照,目前福建台商個體戶超過600家,投資項目以餐飲、工藝品、服裝店、日用百貨、水果零售、茶莊等為主。
協助台商解決經營問題的海基會台商張老師蕭新永表示,目前福州、廈門等少數城市已開放台灣民眾申請成立個體工商戶,不用太多資金,就可在當地開店或個人工作室,新條例實施後,依照福州等城市的「試點」經驗,「有專業技術或小額資本的人過去開店創業,比較有機會!」但他提醒,現在中國訂有《勞動合同法》等相關法令,在當地做生意要遵守當地法規。

助減少人頭糾紛

全國台灣同胞企業聯誼會新聞發言人葉惠 德說,台灣很多小本經營的業者很有創意和競爭力,未來可到中國爭食大餅。在江蘇開設玩具公司的黃姓台商說,過去台商到中國創業,除幾個特定城市,都要找當 地人合資,或借用「人頭」開店,常有台商和人頭講好價碼,後來生意變好,人頭獅子大開口要求提高價碼,衍生很多糾紛,開放台灣民眾可登記為個體戶,有助於 資金不多的人到中國創業,「可能會成為第二波到中國投資的熱潮。」
北京台商協會會長林清發指出,找人頭開店的風險、糾紛很多,尤其賺錢後,很多人頭反聲稱其所有權,「台灣人怎麼告也告不贏」。不過他也認為,開放台灣人申請登記為個體戶,是中國政府提供台灣人「國民待遇」的前奏,中國對台灣在經濟上的磁吸效應會愈來愈明顯。

又怕人生地不熟

汽車音響改裝老闆曹天明對到中國開店很有興趣,他認為,對岸市場才剛起步,對於在台灣已有經驗和資金的店家來說,如果有官方保障,很有成功機會。在台北擺四神湯、肉圓攤的張婷婷指她才不會去中國設攤,「感覺那裡政府什麼都要管。」她也擔心在中國原料來源、價錢或安全都有問題。
台中派克脆皮雞排店老闆黃加棋說,會想到中國開店,「但又擔心人生地不熟,也不了解法律、前往開店投資須具備什麼條件,希望能多宣導,讓有心開創事業的民眾了解。」

可考代理人資格

另外,王毅昨說,有關部門已同意台灣居民可參加中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;這些法律政策實施後,將為台灣人在中國發展提供更加寬廣的領域和更多的機會。經濟部智慧局官員表示,之前兩岸已開放像會計師執照等相互認證與考試,未來若專利代理人也獲允許開放,對台灣人民赴陸工作多了許多機會。

中國修訂《個體工商戶條例》重點

申請資格:台灣民眾
資金限制:無
個體戶形式:從事零星商業行為的小型個人商販或工作室,例如小吃店、泡沫紅茶店、服裝店等
註:目前台灣民眾到中國申請個體工商戶僅福州、廈門等少數城市,先行試點,中國預定11月1日施行新修訂的《個體工商戶條例》後全面開放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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